榆林产妇坠亡事件持续发酵,随着医院和当事人家属的不断发声,各执一词的局面并没有被打破,真相仍然如镜中花水中月,舆论莫衷一是。
 
也正是因为当前混沌的信息环境,网民参与分析评论的热情高涨,相关话题一度占领微博热搜榜的第一、第二和第七名。
 

 

长按识别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可跳转至舆情监测方案“剖腹产未果孕妇自杀”,清博舆情监测系统(免费、每两周迭代的舆情系统、近30000用户的选择,yuqing.gsdata.cn)订阅中心第一时间更新热点方案,网页版更给力哦!


医院及相关人员四次发声
 
时间:9月3日10时52分
渠道:@榆林一院 头条文章《关于产妇马XX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说明》
要点:家属拒绝产妇和医院方面的剖腹产建议,“该产妇跳楼身亡的根本原因与我院诊疗行为无关”。
 

 

时间:9月5日 16时31分
渠道:“现代快报”报道《产妇跳楼事件双方再发声,医院称“监控视频里那女孩都跪下了”》
要点:院方发言人杨先生表示家属不同意剖腹产,有监控视频证明产妇跪下,“家属还不同意”。 
 
时间:9月6日1时3分
渠道:@榆林一院 头条文章《关于8·31产妇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再次说明》
要点:产妇系跳楼自杀;家属拒绝剖宫产;产妇授权其丈夫,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产妇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医院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事发窗台高1.13米,符合建筑安全规范,无意外坠楼可能。
 

 

时间:9月6日12时20分
渠道:榆林一院宣传科主任回应@梨视频
要点:杨主任称家属方坚持顺产,一是认为手术可以增加医院收入,二是考虑到要生二胎。“他们认为,女人生孩子哪有不疼的”。
 

 
家属六度回应
 
时间:9月5日11时54分
渠道:“北京青年报”《医院称孕妇想剖腹产被家属多次拒绝后跳楼 家属:曾两次主动提出》
要点:坠亡产妇马某的丈夫延先生表示对于医院发布的声明不认可,曾两次主动提出剖腹产。
 
时间:9月5日 16时31分
渠道:“现代快报”报道《产妇跳楼事件双方再发声,医院称“监控视频里那女孩都跪下了”》
要点:延先生堂哥表示31日5点多和6点多产妇两次要求剖腹,其丈夫已经同意,医生检查后表示“马上就能生,不用剖腹产”。 

时间:9月5日 21时08分
渠道:@梨视频
要点:产妇生母证实产妇丈夫同意其剖腹产。 
 

时间:9月6日10时17分
渠道:“北京青年报”《坠楼产妇家属二度发声:监控中不是下跪,是疼痛时的下蹲动作》
要点:家属不认可榆林一院的二次声明,称监控中产妇是疼痛时的下蹲动作,并不是向家属下跪要求剖腹产,31日下午家属改变态度“不行咱们就去剖腹产”。
 
时间:9月6日12时13分
渠道:新京报“我们”栏目
要点:延先生称妻子从待产室出来提出剖宫产,“我当时就同意了。”后去找医生,但医生说马上就生了,剖不成了。
 

 

时间:9月6日16时26分
渠道:@梨视频
要点:面对网上质疑,跳楼产妇生母回应,一胎都管不了还管二胎?
 

 
根据目前媒体和医院的公开信息及舆论反响,梳理产妇跳楼事件的公认事实及含糊争议,结果如下。

公认事实:产妇系跳楼自杀
公安部出具书面调查结论,产妇系跳楼自杀,得到一致认可,不存在任何疑虑。

争议点一:产妇是否向家属下跪恳求剖腹产
@榆林一院 二次声明中,视频截图显示坠亡产妇曾三次走出待产室与家属见面,其中有两次下跪场景,并称监控视频中产妇与家属沟通被拒绝。
 
家属称监控中产妇不是下跪,是疼痛时的下蹲动作,并不是向家属下跪要求剖腹产。产妇丈夫表示妻子提出剖宫产,“我当时就同意了”。
 
对此,@新京报 评论《产妇跳楼事件:“下跪”还是“下蹲”,责任完全不同》,呼吁“我们都应秉持着‘主要看过硬证据链’的基本理性,避免结论先于能自洽的靠谱证据而行。”
 
争议点二:家属是否因为省钱或二胎坚持顺产
榆林市第一医院宣传科杨主任认为家属方坚持顺产:一是认为医院手术可以增加收入,二是第一胎如果剖腹产的话,再生二胎就有困难。
 
延先生的堂哥表示开始选择顺产,是觉得对孕妇身体损伤小,产妇后期恢复快,而剖腹产对身体损伤大一些。同时他介绍,马茸茸一家住在陕西省绥德县张家峰村,经济条件在村里属于“中等水平”,“男方家里有6孔窑洞、有车”,“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不会为了费用高而拒绝做手术。而产妇的生母也否认了生二胎的考虑。
 
争议点三:产妇是因疼痛难耐还是心灰意冷走向极端
对于产妇选择跳楼这一极端举动的原因,舆论出现分化。一些网友认为身体的剧烈疼痛使产妇精神崩溃,从而做出了极端行为。但更多的网友认为是心理的绝望压垮了产妇,不然她不可能会选择带着宝宝一起走向绝路。在产妇承受巨大生理痛苦之际,家属的冷漠言行一次次令人寒心,导致最终心灰意冷走向极端。
 

 
争议点四:家属是否改变态度同意剖腹产
家属的数次回应都强调了一个问题,即31日5点到6点左右,产妇两次从待产室出来提出剖腹产的时候,家属已经改变态度,同意剖腹产。但是院方公布的《外科护理记录》显示,31日下午17时50分、18时05分和19时19分,家属均“拒绝手术”。
 

 
争议点五:医生有没有说“不能剖了”
家属回应多次指出在家属同意剖腹产后,医生检查产妇情况后表示“马上就生了,不用剖,剖不成”,对此,院方并没有透露相关信息。据《外科护理记录》显示,17时50分产妇“宫口近全”,非专业人士通过搜索引擎了解到一般情况下,宫口开全,没有意外风险的话,会顺其自然,紧急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剖腹产。
 

 
争议点六:医院是否应该违背家属意愿遵从产妇个人意志
自事件爆发以来,产妇为什么不能决定生产方式几乎是所有人的疑问。假设家属坚持顺产的说法成立,院方表示没有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手术方案,也有网民援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称院方必须获得家属及关系人同意签字。
 
也有网民指出,“授权他人,并不导致本人丧失决定权”,因为关于生命、健康和自由的授权与财产授权不同。此外,有人引用《侵权责任法》55条规定,医务人员需要手术的,应取得患者书面同意,并强调此法效力高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因此手术决定权还是在产妇手里。
 
争议点七:医院是否存在看护失当的责任
当前舆论普遍认为从医疗决策、精神慰藉、情绪舒缓等角度,家属对产妇的死亡肯定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问题在于医院有没有失误、过失,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是否存在监护缺位。榆林一院在“再次说明”中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指出医院无权限制产妇人身自由。
 
但是部分网民认为事发医院,对待情况较特殊的当事人马某某,应该有人及时看护。还有人类比动物园动物伤人事件,认为医院或许在安全管理和告知方面存在“过错”。
 

封面图截取自@新京报 短视频

文中未标注图片均截取自网络

 

清博舆情系统地址:yuqing.gsdat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