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号本来是个人或企业推广自我品牌的一种渠道,但是现在多指为了最终利益参与舆论、制造舆论的不良账号。营销号广泛存在于互联网各个平台,积极参与各种热点话题,作为信息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其影响之恶劣可能远超想象。


 

伪装知名主体推广牟利

 

早期的营销号有一个简单有效的牟利套路,即伪装成某知名机构或品牌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一些推广活动,如免费抽奖、参与活动100%有奖等,利用企业或品牌的线下知名度和部分网民难辨真假的技术短板,迅速获得用户关注。营销号可以要求用户转发分享进一步积累用户数量,再通过增加点击量吸引广告商投放赚取广告费,而承诺的礼品多数都无疾而终了。


注:来自海疆在线,作者李英航

 

这类营销号首先是对原有企业或品牌的抹黑,损伤其品牌价值,即便是识破“骗局”的网民也可能将责任归为原有品牌的不作为、不及时打击伪造号,导致网民“受骗”。其次,营销号发布的活动或链接可能存在低俗、违规内容,部分网民为了免费礼品多次转发,会对网络环境造成较大的信息污染。


长期熬制鸡汤蛊惑人心

 

“鸡汤”是营销号的高产产物之一,从传统的抚慰心灵的鸡汤到看似“颠覆”的毒鸡汤,或倍受鼓舞或醍醐灌顶,看似好像对读者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实则是一种“隐形麻醉剂”。

 

前者仿佛为世界带上滤镜,宣扬着处处有爱、机遇和希望,或者隔三差五树立一个成功的、令所有人羡慕的“完人”形象,展现他们的物质精神生活。抹掉社会阴暗险恶、千辛万苦、无可奈何的一面,完全忽视主观能动性,一味从外在环境寻找尊重、支持、爱护,这种观看理想世界而不反观自己的意识导向会诱使网民盲目追求不合实际的人、事、物,或盲目乐观横冲直撞,直到生活破碎。


 

后者则是另一个极端,一味迎合大众的“吐槽”诉求,充分展示生活中的不如意,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带入为读者打抱不平或自暴自弃,其本质就是表达社会中必然存在一些难以改变的不公或成见。人民日报海外版评论《营销号打造爆款文“毒鸡汤”当止》,指出“毒鸡汤”不仅缺乏正确价值观,也没有任何解决问题的参考价值,可能只是“浪费阅读时间”。

 

热衷抢夺热评增加曝光

 

蹭热点基本上是所有新媒体的必要功课,但是部分营销号催生了一种新做法,在热门微博下“抢”热门评论,这种“抢”主要是为了增加自己的曝光度用,让用户在了解热点事件的时候能够第一眼看到营销信息。

 

作为营销号,这种利己行为本无可厚非,但部分营销号为了吸引眼球、增加评论争议度以便快速登上热门评论的位置,往往会抄袭他人精辟的评论、发表情绪化、偏激而有煽动性的评论,甚至不惜自损形象发布一些“无脑式的蠢话”。


 

除了降低微博用户的使用体验以外,类似行为会产生更恶劣的社会影响。一是损害原创评论人的知识产权,助长新媒体环境“拿来主义”的不良作风;二是营销号第一时间发布的偏颇评论在首因效应下或引导部分网民的认知,激化群体矛盾,导致舆情事态恶化;三是营销号不具价值的内容评论或消减其他用户参与公共议题的欲望,降低网络舆论的活跃度和全面性。


公开造谣诽谤制造矛盾

 

网络谣言的打击难度在于谣言的冲击力,暴力、踩线、惊悚、冲突等一切可以刺激用户点击转发的元素都是生产谣言的切入点,正因如此,谣言的传播效果常常是快速而广泛,成为营销号不惜违规增长流量的“不二法宝”。


 

近期,某营销号因造谣电影《芳华》撤档系炒作手法而公开道歉,某营销号因恶意诽谤古力娜扎发“遗照”被起诉名誉侵权,一审判决古力娜扎胜诉……越来越多的名人或企业开始捍卫自己的名誉,与造谣营销号对抗,令其付出造谣的代价。

 

营销号造谣除了是对当事人的名誉损害,还会严重带偏舆论,因为不少谣言暗含阴谋论观点,长期、反复出现的谣言会潜移默化地将网民的思维模式带入阴谋论视角,对一切事件的动机进行相对阴暗的揣测和推导,进而瓦解人与人之间的友善和信任。 


毫无立场跟风黑随风夸

 

娱乐圈一向是营销号的驻扎地,一些营销号可谓是毫无立场和原则,今天可以把她吹捧上天,明天也可以翻脸将其踩在脚下。

 

2008年奥运会的开幕演出让9岁的林妙可一夜走红,但假唱事件曝光后,外界的赞誉迅速变成了批评。多年后,“替唱风波”似乎成为了她的一个“污点”,因为参加艺考的她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一些营销号蜂拥批评其“扭捏作态”、“长残了”。此外,近期演员靳东形象彻底崩塌,一些营销号在其中发挥了重大作用,而当初在演艺圈默默耕耘的靳东也正是被它们力捧,人气高涨,从而树立了高颜值实力派演员的良好形象。


 

墙倒众人推,营销号为了紧跟热点,往往跟风黑或随风夸,以达到参与话题,扩大影响力的目的。一些网友也表达了对这种现象的不满,尤其是部分营销号为了增强影响力,可能采取网络暴力等极端形式,没有主观情感地去攻击一个人或一件事,不断恶化负面舆论,对当事人造成严重伤害。


盲目收人钱财替人消灾

 

水军就像是一台强大的舆论机器,也可能是一台非法牟利的机器。部分营销大号坐拥百万甚至千万粉丝,在某些情况下为了营利也会成为引导网络舆论的一分子,因其较大的影响力,可以说是高阶版的水军。


目前娱乐圈、商业界成为营销号获利的主要阵地,企业为了宣传推广自己的产品或为了抹黑竞争对手,影视公司推出新影视剧需要宣传造势,演艺人士为了热度自我炒作,以及一些陷入舆论争端的新闻事件当事人纷纷利用营销号的力量在网络上兴风作浪,大造舆论。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少数营销号为了达到目的,无视规则底线、肆意颠倒黑白、扰乱视听。一方面不同“客户”的营销号站在对立的立场,相关言论会造成舆论浑浊,网民难辨是非;另一方面,部分不明真相的网民在营销大号的引导下,可能错误地站队,导致舆论向不理性、不可控的方向越走越远。


 

“借花献佛”毫无版权意识

 

营销号为了保持活跃度,扩大自己的粉丝版图,需要大量的内容,但众所周知优质内容的创作是耗时耗力的。于是乎,一些营销号采取“借花献佛”的方式,把别人的内容稍作修改化为己用,不注明来源、原封不动直接照搬也是常有的事。

 

这种毫无版权意识的行为之所以泛滥成灾,一是针对网络抄袭的监管制度不够完善,抄袭的违法成本太低;二是普通网民的维权意识还比较薄弱,以及对知识产权的了解还不够;三是网络抄袭的便捷性,动动鼠标就可以轻松窃取。


注意力经济的背景下,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不少营销号相继传染这种“拿来主义”,当被网友指控时,或沉默不语,或删除了事,等风波一过,继续依靠抄袭来圈粉,并没有付出什么代价。抄袭成风的势头如果不加以遏制,将会严重打击原创内容的生命力。


文中未标注图片均截取自网络

封面图来自互动百科,作者刘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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