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我被“种草”了一个很高级的词汇——“大数据杀熟”。

 

所谓的“大数据杀熟”,有人将其定义为互联网厂商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用户数据,对老用户实行价格歧视的行为。

 

也就是说:同一件商品或者同一项服务,互联网厂商显示给老用户的价格要高于新用户。

 

纳尼???老用户不是才应该享有各种优惠么?毕竟他们才是一直支持这些产品或服务的人。


果然,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都成了套路

 

1

“大数据杀熟”如何陷入舆论漩涡?

 

起于微博网民爆料


 

2017年12月29日07:54,微博网友@廖师傅廖师傅 分享了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据了解,他经常通过某旅行服务网站订某个特定酒店的房间,长年价格在380元到400元左右。偶然一次,通过前台他了解到,淡季的价格在300元上下。

 

注: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该微博发出后,瞬间转发破万,网友们纷纷吐槽各自“被宰”经历。截至2018年3月27日14:30,该微博转评超2.7万+,点赞1.5万+。但由于被元旦、跨年、“李小璐出轨”等其他热点事件掩盖,尽管部分媒体进行了转发,但此事并未在舆论场引起太大反响。

 

滴滴回应,多数网友不认同

 

3月22日23:25,又有微博网友发博称,同一段路程,打车软件对两部手机的报价却不一样,是传说的大数据杀熟?

 

注: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这是真的吗?为了验证真假,于是很多网友进行了亲自验证,发现真的存在这样的情况。

 

注: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于是网民不淡定了,纷纷留言评论,分享了自己在购买机票、电影票、会员以及预定酒店等方面遇到的“杀熟”经历:

 

注: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3月23日18:07,@滴滴出行 官方微博发出该公司CTO张博在内网发布的公开信截图,配文称“‘大数据杀熟’?其实大家想多了啦。以前没有,以后也永远不会有。”信中称,“滴滴平台上不允许价格歧视,打车价格更不会因人、因设备、手机系统而异。‘预估价’和‘实付车费’是两个概念。”

 

注: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虽然极少数网友表示这样的解释可以接受,但多数网友并不买账,持续质疑滴滴在撒谎,并用自己的经历进行了实证。

 

注: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人民日报发文引爆舆论场

 

微信舆论场,关于“大数据杀熟”的文章也开始大量出现。

 

3月24日,微信公号“人民日报”推文《"大数据杀熟"刷屏,网友亲测后气炸!你中招了吗?》,盘点了大数据花式宰客套路,并评论“从福利经济学的视角,针对不同消费能力群体差别定价并非一定是坏事。然而,同一时刻对同一产品的差别定价,尤其是将消费者蒙在鼓里随意加价的情形,并不在其列。为了获得灰色超额利润,它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已经构成违背消费者知情权的价格欺诈,不为价格法所允许。”

 

注:图片来源微信公号“人民日报”截图

 

至此,“大数据杀熟”开始引爆舆论场

 

24日13:31,@人民日报 官微也发布了这篇文章,并在当晚22:20再次转发了@中国青年报 的相关博文,同时附上了微评“看人下菜碟,越熟越坑你,‘大数据杀熟’引发众怒。无论‘杀熟’还是‘欺生’,都有失厚道,属于不折不扣的欺诈。大数据本是好东西,却沦为作恶工具,板子应该打在操弄者身上。技术无辜,机构担责。不尊重广大用户,这样的企业能走多远?”。

 

同时,@中国经济网、@财经网、@三峡日报、@中国之声 等媒体账号和微博大V也纷纷发博跟进此事。

 

注: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2

舆论对“大数据杀熟”的负面情绪居高不下

 

社交平台上,“大数据杀熟”引发激烈的舆论震荡,网友纷纷吐槽这种行为,有网民表示,在机票、酒店、电影、电商、出行等多个价格有波动的平台都存在类似情况,微博网民@装睡的鹿先生 直接发文,“亲身经历过,携程买机票一下单就涨价,取消订单后更蹭蹭涨,然后小伙伴异地电脑端查同样行程的同班次机票,便宜好多好多好多。”

 

清博舆情系统(免费注册,海量数据,多维分析,近50000用户的选择,yuqing.gsdata.cn)显示,截至3月27日下午14:00,与此事相关的信息量为5051条,其中网页的信息量最多,为1622条,微博的信息量为1581条。从24日起,连续4天,此事的POl(舆论负面指数)均超过800,出现红色预警。

 

 

在情感属性方面,网民对“大数据杀熟”的情绪以负面为主,占比高达56.12%,正面情绪仅为11.62%。多数网民觉得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被“大数据杀熟”过,明明是明码标价也能暗度陈仓,简直防不胜防,也是心累。

 

 

从热门主题词可以看到,“机票”、“电影”、“会员”、“酒店”等备受热议,这主要源于较多网友在网络上曝光了自己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一些价格波动较大的行业如网购机票、电影票、酒店线上预订、网约车等是“杀熟”的重灾区。

 

 

3

“大数据杀熟”,罪不及“大数据”

 

有网友表示“大数据杀熟”是对大数据的活学活用,这引发了部分网民对大数据的质疑,那大数据本身有问题吗?

 

注: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微信公号“东南日报”发文称:“杀熟”是新表现,但“杀熟”本身却是老问题。事实上,大数据“杀熟”与传统经济中的“杀熟”并无本质区别,都体现了一种滞后的商业文明。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因大数据“杀熟”而杀死大数据。

 

注:图片截图自微信公号“东南日报”

 

其实此前@人民日报 和@光明网评论员文章 都曾发文表示,“大数据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关键在于使用者用来做什么。”“‘大数据杀熟’无关技术,关于伦理”。

 

注: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截至目前,微博上关于#大数据杀熟#话题的阅读量超千万,在清博指数平台搜索“大数据杀熟”出现相关文章884篇,总阅读数近200万。

 

不管此事最终如何定性,一个诚信、透明、公平的市场交易环境都应该是一个成熟的商业社会所应该追求和呵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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