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2016年第一季度“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发布。该榜单评选由正义网主办,清华大学@新媒沈阳、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提供学术支持,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设计指标体系,北京清博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互联网+检察”指数(Internet+ Procuratorate Index,英文简写为“IPI”),由正义网研制,是首份衡量检察机关利用“两微一端”等开展检务公开、检民互动和法治宣传等工作效果的数据评价标准。


此次发布的“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由“互联网+检察”指数总榜、检察微博排行榜、检察微信排行榜、检察头条号排行榜四个排行榜组成。在接下来的季度评选活动中,还将根据各地“互联网+检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丰富和补充。


据了解,本次参选样本为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报送的2921个检察微博、2903个检察微信、2910个检察头条号,监测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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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单说明:

  

1、本次门户网站报送样本2500个,但由于各地网站建设思路和模式差异较大,标准化数据采集难度较大,暂不计入第一季度排行。待数据模型和抓取技术完善后,再行推出。

  

2、“互联网+检察”指数由检察微博、检察微信、检察头条号得分加权运算得出,三者所占权重分别为30%、40%、30%。2016年第一季度“互联网+检察”指数总榜由上述三项均进入前200名的样本中提取排名后所得。

  

3、检察微博排行榜由影响力、活跃度、吸引力和传播力四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粉丝数(听众数)、微博总数、评论总数和被转发总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进行动态赋值,得出各检察微博榜单的排行。

  

4、检察微信排行榜由活跃度、吸引力和认可度三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文章数、发布次数、平均阅读数、最高阅读数、平均点赞数和最高点赞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进行动态赋值,得出检察微信榜单的排行。其中,参选样本的微信发布次数必须超过60次。

  

5、检察头条号排行榜由影响力、活跃度、吸引力、认可度和传播力五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头条号订阅量、发文量、阅读量、评论量、收藏量和分享量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进行动态赋值,得出各检察头条号榜单的排行。

  

6、“互联网+检察”指数总榜、检察微博排行榜、检察微信排行榜、检察头条号排行榜四个排行榜各取排名最靠前的20名进行公布。

  

7、因数据采集需要花费较多时间,提交数据过晚的个别省份未能及时准确抓取其相关数据,故未能在此次排行中体现,但相关账号已经录入账号池,准确结果将在下期榜单中体现。

  

8、因阅读数真伪的技术鉴别需要靠连续监测曲线来判断,所以如果对部分账号数据真实性有异议,我们会予以重视。下期榜单起,将视情况启用造假账号技术甄别程序。


(文章来源:正义网  文:于潇  新媒已获得授权 )